2026年春招期間,湖南一則求職爭議引發了廣泛關注。一名求職者憑借雙一流碩士學歷順利通過某大廠五輪面試,甚至辭去了原有工作等待入職。然而,在最終終審環節,企業卻終止了錄用,理由是崗位硬性要求第一學歷必須是統招全日制四年制本科,而該求職者的第一學歷為專科,不符合準入規則。這一事件引起了輿論的強烈反響,許多人同情求職者,指責企業存在學歷歧視。

實際上,這并非簡單的學歷歧視,而是企業根據自身需求進行的人才分層篩選。教育體系早已將人才分為不同層級,國內高校劃分985、211、雙一流梯隊,這些院校在生源質量、課程體系、學習氛圍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。這種分層體系旨在為社會匹配不同層級的人才,推動社會進步。
既然教育有層級、培養有差距,企業根據崗位需求設置人才門檻并無不當。就業市場中,無論是國企大廠還是事業單位招錄,都設有前置硬性規則,如學歷學制、院校層級等。體制內核心崗位限定四年制統招本科和重點院校,無人質疑其公平性。因此,企業沿用成熟的人才篩選標準不應被貼上“歧視”的標簽。
個人的努力和奮斗值得尊重,但不能成為突破行業既定規則的理由。如今就業競爭激烈,企業在海量簡歷中設置第一學歷門檻,是為了高效、公允地篩選人才。四年制統招本科提供的系統性知識體系和基礎學習能力,是行業驗證的通用基準。如果因道德綁架迫使企業破例,對那些通過高考進入重點院校的求職者來說是不公平的。
招聘公告中的準入條件是雙向選擇的公開契約,規則透明且標準統一。符合條件者公平競爭,不符標準者體面退場。職場不奉行“弱者有理”,也不為辛苦者單獨開綠燈。真正需要批判的是企業招聘初期隱瞞硬性門檻,導致求職者耗費時間和精力后被刷掉的行為。這種做法違背契約精神,消耗求職者成本,是企業的失職。
逆襲值得敬佩,但不能破格;奮斗值得尊重,但不享有特權。教育階梯和市場規則應當得到尊重,恪守契約精神,才能維護全體奮斗者的公平。
